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 >> 综合资讯 >> 要闻要论 >> 正文

要闻要论

    评论 | 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

    发布日期:2023-08-02 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

    近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新疆调研时强调,加强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,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此前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3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、审查调查情况。数据显示:上半年,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乡科级干部4.2万人;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3.1万人;处分乡科级干部3.3万人,一般干部3.6万人,农村、企业等其他人员17.8万人。

   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。人民群众反对什么、痛恨什么,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,“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”“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‘蝇贪’”。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“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”作出具体部署。今年2月,中央纪委印发《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》,有力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执法,护航乡村振兴。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,纪检监察工作是人心工作、群众工作,要坚守执纪执法为民、纠风治乱为民的价值理念,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,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,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。

    坚持严的基调,坚决查处“蝇贪”“蚁腐”。“蝇贪”“蚁腐”损害群众切身利益、啃食群众获得感,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。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把严的基调、严的措施、严的氛围传递下去。聚焦就业创业、教育医疗、养老社保、生态环保、安全生产、食品药品安全、执法司法等领域,严肃查处贪污侵占、截留挪用、虚报冒领、吃拿卡要等行为,深入治理民生领域的“微腐败”。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,加强对重点项目、重大资金、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,看住国家资产、集体财产,维护农民合法权益。推动加大对“村霸”、“街霸”、“矿霸”等的整治力度,推动“打伞破网”常态化机制化,严查黑恶案件背后腐败和“保护伞”。有腐必反、有贪必肃,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,持续释放对损害群众利益者零容忍的强烈信号。

    强化监督检查,推动惠民富民政策落实、规范基层权力运行。随着共同富裕、乡村振兴扎实推进,一系列惠民富民政策颁布实施,一大批资金项目投入“三农”各项工作。要强化政治监督,围绕党中央惠民利民、安民富民政策加强监督检查、推动落实落地,让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现实。顺应群众所思所盼,聚焦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,及时开展专项监督、加强日常监督。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基层监督力量,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,完善“室组地”联动、片区协作等机制,积极开展交叉巡察、巡审联动,发挥好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化平台作用,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约束力度。畅通群众监督渠道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,让群众知道有监督、参与监督,使群众身边的“蝇贪”“蚁腐”无所遁形。

    做实以案促改促治,促进深化基层治理。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,既要查办案件,更要扎实做好整改,把办案、警示、整改、治理贯通起来,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。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例,深入查找在思想认识、责任落实、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真改实改改到位。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,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、弱化问题,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。对反复出现、普遍发生的问题,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、提对策,建章立制、堵塞漏洞,推动形成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。加强廉洁教育、警示教育,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大力营造廉洁氛围,涵养清风正气,推动广大基层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、固本培元,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,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。(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兰琳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