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2023年第19期《中国纪检监察》杂志推出一组专题,报道山西“三不腐”一体推进攥紧金融反腐铁拳。
省委常委、省纪委书记、省监委主任王拥军发表署名文章《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 提升金融反腐综合效能》。
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,是实体经济的血脉。金融领域腐败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大,专业化、隐蔽性、复杂性强,且极易形成金融风险。对此,中央纪委全会多次把金融领域列为反腐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强调必须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。2020年6月,一场地方金融反腐攻坚战在山西全面打响,专案查办中,山西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坚持以“三不腐”一体推进方略整体布局,将严惩腐败与防化风险、深化改革、促进治理一体贯通,既打“硕鼠”又护“玉盘”,让山西省金融业的政治生态、行业生态经历一次全方位净化、深层次治理,实现了浴火重生。
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
提升金融反腐综合效能
山西省委常委,省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 王拥军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,要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,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。山西省委、省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,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指导下,把金融反腐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,坚持“查案件、维稳定、防风险、挽损失、助改革、净生态”同步发力,坚持以查办案件引深“三不腐”一体推进,既坚决打掉“硕鼠”、取得地方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前所未有重大战果,又切实护好“玉盘”、保证地方金融机构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,实现了政治效果、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在惩腐治乱中净化金融政治生态
金融腐败对政治生态污染严重,对经济发展阻滞严重,对社会稳定破坏严重。面对一些地方金融机构党的领导弱化、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,一些领导人员“四个意识”不强、“靠金融吃金融”等问题,一些关键岗位人员违规逾矩、违法履职等问题,必须从政治上看、从政治上办,坚决铲除毒瘤、清除毒素、肃清流毒,切实净化金融政治生态。
坚持查办案件和提级巡视联动发力。金融腐败往往具有长期性、专业性、隐蔽性。针对山西商人田文军及其控制的“德御系”关联企业违规融资涉及公职人员涉嫌失职渎职等违法犯罪问题,省委果断决策、主动排雷,省纪委监委以事立案、循线深挖。坚持防范在先、把握力度节奏,采取大兵团作战方式,以重点突破带动专案全局,深挖彻查违规融资背后的腐败问题和责任问题,严肃惩治资本与权力勾连破坏金融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问题;同时,发挥巡视利剑作用,对全省5家市级城商行开展机动式提级巡视,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及症结,努力做到问题线索清仓见底、腐败问题查清查透、违法犯罪人员除恶务尽。经过集中攻坚,查处公职人员 130 人。
坚持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贯通融合。把握清除系统性、行业性腐败的战略主动,必须充分发挥纪法震慑力和政策感召力。坚持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,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既加大查办案件力度,保持纪法高压震慑,又在金融机构系统内部发布通告,开展警示教育,宣传宽严政策,敦促违规违纪违法党员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。对 224 名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交代问题的,依规依纪依法适用从宽政策;对 7 名心存侥幸、拒不交代问题的,果断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。同时,督促引导非公职行贿人员作出守法信用书面承诺,建立行贿人员黑名单和违法信息数据库,有效削减了金融领域违纪违法存量。
坚持专项治理和肃毒正源综合显效。流毒不除,正气难彰。结合查办案件,系统梳理金融腐败乱象和不正之风,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,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治理什么问题。压紧压实金融机构党委主体责任,集中整治“四风”不止问题,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;专项治理违规选人用人问题,扭转“劣币驱逐良币”不良效应 ;大力清理违规融资贷款问题,革除“靠金融吃金融”顽瘴痼疾 ;加强和改进对“一把手”的监督,明确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“九个严禁”禁止性规定。在此基础上,全面推动清廉金融建设,把清廉要素融入权力运行、人员监管和文化培育,努力构建持久风清气正的金融政治生态。
在止血挽损中化解金融风险隐患
金融腐败问题同金融风险隐患相伴相随,极易造成金融资产损失、金融市场混乱,严重危及金融安全。“德御系”关联企业违规巨额融资、造成风险隐患集聚问题,就是系统性腐败与风险隐患相互叠加、关联发酵的结果。及时追损挽损止损,化解金融风险隐患,是金融反腐的一项重要任务。
应追尽追,确保颗粒归仓。金融腐败啃噬的是金融权力,吞噬的是金融资产。涉案财物追不回,金融反腐就不彻底,风险隐患就难消除。坚持违纪所得和违法所得一起查、不法利益和国家损失一起追,对每一起腐败案件都要大力追赃,对每一笔不良融资贷款都要摸清去向,对每一件涉嫌违规融资放贷的问题线索都决不放过,坚持不懈通过办案止血、挽损、化险。在集中查处地方金融系列腐败案件中,综合采取惩治高压、思想教育、纪法政策、监察措施等手段,查处涉案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所得总金额达27.89亿元,追赃挽损查封扣押冻结涉案公职人员和“德御系”关联企业等单位及人员涉案资产共计76.73亿元,最大限度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。
集中攻坚,清除历史欠账。金融腐败案件牵一发而动全身,违规融资贷款窥一斑可见全豹。针对“德御系”关联企业巨额逾期不良贷款问题,立足金融大局稳定,举一反三剖析形势,同查办金融腐败相衔接,推动开展地方银行逾期贷款清欠清收“百日行动”。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化险主责,发挥纪委监委监督专责,综合运用法律、经济、政策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措施,集中清收地方银行逾期贷款本息460余亿元,推动农信社和市级城商行系统处置各类风险资产1750余亿元,帮助地方金融机构卸掉了多年背负的沉重包袱和风险压力,解决了多年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问题。
审慎稳妥,处置涉案企业。金融腐败、金融风险同涉案企业密切关联。依规依纪依法、审慎稳妥处置涉案企业问题,对于金融化险至关重要。一方面,果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涉案企业的涉案资产,案件查清后及时解除措施,既防止办案造成企业停摆,又为金融化险提供支持;另一方面,协调、督促“德御系”涉案企业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不良贷款处置协议,采取以资抵债、解封续贷、设备租赁等方式盘活资产,化解不良贷款23.45亿元,有效防范次生风险发生。
在强化内控中补齐金融治理短板
金融腐败乱象丛生、金融风险隐患集聚,深层次原因在于地方金融领域党的领导与内部治理脱节、关键环节内控机制失灵、核心业务综合监管缺位。提升金融反腐综合效能,必须深入剖析腐败案件背后的体制性缺失、机制性漏洞,抓住影响政治生态、治理体系、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,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纪法手段,统筹开展不能腐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改革,不断拓展以案促改、以案促建、以案促治的深度和广度,实现“关权入笼”、常态长效。
全流程嵌入党的领导。全面、系统、整体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,是实现金融发展的根本保证,是深化金融治理的根本要求。推动制定《关于完善省属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》,完善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权责清单,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决策、执行、监督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方式,把党的领导深度融入金融企业经营发展全过程各环节,实现党的领导和法人治理结构深度对接、有机融合。督促金融机构党委完善坚持党的领导、加强党的建设制度机制,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机制,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问责机制,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,切实发挥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促落实作用。
全要素强化信贷内控。金融信贷条线,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问题易发高发,极易带来廉洁风险和金融风险。结合地方金融领域系列腐败案件暴露出的以贷谋利、以贷谋私等突出问题,督促地方银行清醒认识发展和安全的辩证统一关系,全面排查梳理信贷风险点,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统一授信管理制度,形成制度化、流程化、系统化的操作规程和业务标准;建立健全“贷前调查、贷时审查、贷后检查”制度,实行贷前准入、贷时审核、贷后监测全过程穿透式监管;建立健全信贷制度执行监督机制,有效防治化整为零向关系人放贷和伪造手续、虚构用途违规放贷等问题,努力让信贷业务合法合规、干干净净,让信贷风险合理管控、有效管控。
全方位构建监管体系。监管是治理的内在要素。统筹推进金融反腐和金融化险,亟待在强化内外监管上下功夫。坚持制度治权、依规治权,督促地方金融机构深入检视权力运行的模糊地带、监管盲区和执行漏洞,建立健全管人、管事、管财、管物、管贷相统一的制度机制,最大限度压缩设租寻租、利益输送空间。坚持以改革强监管、促治理,推动完善地方政府与中央驻晋金融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,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深化内部监督机制改革,贯通行业职责和地方责任,贯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探索建立党内监督、国家监察、审计监督、行业监管、内部监管联动机制,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“智慧监督”平台,以“穿透式”的理念、思路和方式,织密监管网络、形成监管合力、增强治理效能。
在助力改革中促进金融稳健发展
服务实体经济、防控金融风险、深化金融改革,是新时代金融工作重大任务。只有服从服务于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,把查办案件的落脚点放在保障、促进金融稳健发展上,才能更加扎实地做好金融反腐“后半篇文章”,更好地释放金融腐败治理综合效能。
着力纠偏正向。地方金融乱象,根本在于偏离党中央对地方金融的职责定位,盲目扩张信贷规模,违规开展融资业务。牢牢把握党中央金融政策,统筹开展以案促改和政治监督,督促省农信社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深刻理解党中央金融政策的制定初衷,深刻认识脱实向虚、脱农向城的危害,叫停资管、信托产品等新增投资,严禁非标投资,加快信贷转型,切实回归“三农”、回归“小微”、回归实体,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较整改前提高8.68个百分点,资金业务占比压降14.29个百分点;督促新组建的山西银行提高政治站位、坚守发展定位,科学稳慎化解原市级城商行脱实向虚存量,穿透式监管新增贷款流向,全面拓展普惠金融覆盖面,确保贯彻执行地方金融政策不偏向、不变通、不走样。
促进体制创新。扫除金融领域体制性障碍,必须从根上改、制上破、治上立。结合地方金融系统腐败案件查办情况,贯通办案、监督、治理,有针对性地监督落实地方金融改革政策,加快市场化改制步伐。对10年久拖未决的太原城区联社改制问题启动专项调查,推动全国最后一家省会城市农信社顺利改制,推动9家农商行先后改制挂牌,推动晋商银行加快子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改革整合步伐。对县级农信社“小法人”体制弊端进行专题分析,督促省农信社对县级行社进行重塑性改革,督促农商行深化系统性改革,优化股权结构、强化穿透监管,增强风险防控能力、激发地方金融活力。
保障改革重组。将市级城商行整合新建山西银行,是山西深化地方金融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。坚持在保障改革中提升办案效能,监督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坚定落实改革重组措施,监督推动5家市级城商行降低不良率、缓释信贷风险、加快清产核资,有力保障山西银行顺利组建。同时,及时设置派驻山西银行纪检监察组,健全完善监督体系,加强廉洁风险防控,封堵金融腐败漏洞。山西银行成立两年来,始终坚守服务地方经济职责使命,一般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5.93个百分点,累计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05.81亿元,彰显出改革重组的集聚效应。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,金融反腐责任重大。面对系统性、行业性腐败问题,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金融工作重要论述,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金融工作方针政策,加强金融领域政治监督,保持金融反腐工作力度,深化金融领域行业治理,不断健全防治廉洁风险和金融风险的体制机制,全面提升“三不腐”一体推进的综合效能,为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提供坚强有力的金融支撑。